
彰濱等工業區已實施污染總量管制 設廠免環評
經發會中,工廠申請設立於經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完成的工業區、科學工業園區或加工出口區內,在不超出原核定之污染總量下,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的結論,已有具體成效。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彰濱工業區、雲林離島工業區、岡山工業區、和平水泥工業區、竹科銅鑼及竹南基地、南科一、二期及路竹基地、台南新吉工業區及其他經環評審查完成的工業區,目前均已實施污染總量管制。工廠於上述工業區、科學園區或加工出口區內申請設置,在不超出原核定之污染總量下,可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 環保署表示,過去有關工廠申設於已通過環評的工業區、科學園區或加工出口區內,設廠前仍須依環評認定標準再辦理環境影響評估,一直為業界所不滿。經環保署檢討,除於89年11月已訂定工廠設立於各工業區、科學園區內,在不超出原核定之污染總量下,得免實施環評的規定外,九十年更依「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的共同意見,於10月3日修正發布「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