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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孩童早餐談全國區域計畫

    從孩童早餐談全國區域計畫

    很怪的標題!但是面對一個更怪的政策,一直思考問題所在,結果從孩童吃早餐的行為,發現營建署修訂「全國區域計劃」的奧秘。所以讓人相信,這套計畫,一定是在餐桌上訂定出來的。媽媽不作餐了對於孩子,最幸福的事情,莫過於媽媽親手作餐,煮出營養可口的早餐,但是因為時間趕,菜價貴,嫌麻煩,最後老媽不作了,決定外購食物,於是孩童失去最健康的早餐,開始學習吞下問題重重的食物。 「全國區域計畫」就是問題重重的外購食物,原本有著像媽媽手收早餐的美味「國土計畫法」,裡面包含著像希望孩子健康長大的永續精神,以及手腦口足均衡發展的國土規劃運用,但是一部國土計劃法躺在立院生不出來。於是就像媽媽放棄手作早餐,換做購買外食,讓孩子先頂著吃,造就全國區域計畫端上餐桌,代理消失生不出的國土計畫法,開始管理國土營養安全。不好吃就規定外食上桌了!但是太油膩,或是不美味,總是不合孩童味口,於是東挑西撿,吃飯龜速,上學遲到,上課無神,

  • 民主沉淪的省思──以屏東縣政府的火葬場案為例

    民主沉淪的省思──以屏東縣政府的火葬場案為例

    編按:屏東縣府規劃在百年古蹟─舊鐵橋旁將火葬場,擔憂火葬場將葬送屏東人的鐵橋回憶、阻礙屏東觀光發展,當地居民發起行動、提出十大反對理由、並參與環評積極發聲。10/29的環評一度取消民眾旁聽席次,忽視民眾發言資格,環評委員與縣府一意孤行,最後以有條件通過作結。*制度隨時改,只要我高興!102年10月29日下午2點開始,環保局片面取消現場5名登記旁聽的規定,經民眾抗議與洪輝祥老師翻桌才又恢復,傲慢的權力態度可見一般!*環評大會差別對待!環評委員才有資料,拒絕給予現場發言、旁聽民眾!會議現場,本人提出為何不提供會議書面資料,環評委員有為何民眾不給,主席回應說:都公告在網站上,但有很多老一輩的鄉親說我沒用電腦,且很多人質疑提供會議資料有著麼難嗎?難道我們是次等公民、差別對待嗎?來至苗栗來聲援的洪箱大姊說:縣府沒錢我出錢印,但主席仍然不接受,爆發更多口角衝突!!

  • 到處「拷貝」的觀光活動 真有商機?

    到處「拷貝」的觀光活動 真有商機?

    過去短短一個月裡,黃色小鴨為高雄帶來高達390萬人潮,不用說南部在地人了,就連北部民眾也迫不及待要先來朝聖一番。小鴨魅力勢不可擋,黃色旋風括遍全台,民生用品、電子產品、文創商品、旅遊觀光,任何想像得到的,商家們都不會放過。雖創作者霍夫曼堅持觀賞活動絕不收費,製作與規劃活動又所費不貲,在高雄,黃色小鴨仍帶動了更為可觀的十億商機。也難怪各大城市費煞苦心、激烈競爭,都希望得到迎接小鴨的機會,引進觀光人潮。除了高雄、桃園、基隆外,沒能成功爭取到成為小鴨駐足的城市,倒也不甘失去這個良機,紛紛絞盡腦汁要搭順風車。台中大安濱海的「藍帶海洋觀光季」,搶在小鴨未登台前,就先造了隻五米高的黃色小鴨,還會噴出流口水般的細細水柱。新北市想另闢門路,製作大型黃金貴賓氣球犬和小鴨互別苗頭,未料也挨批抄襲美國知名藝術家Jeff Koons的「Balloon Dog」系列作品,並且抄得質感盡失、不倫不類。呼喚童年記憶與療

  • 對環保署修法讓12項五金廢料准許進口之質疑

    對環保署修法讓12項五金廢料准許進口之質疑

    前言全球消費者的手機、電腦、電視、音響與列印設備使用與更換頻率不斷增加,歐洲和美國電子廢物增長速度從每年3%上升到5%。電子廢棄物從2009年的5,000萬噸,一舉攀升至7,200萬噸以上,加上科技技術突飛猛進,新材料不斷引進,更讓廢棄物後段處理難度愈來愈高,同時中國和印度的電子產品市場也非常繁榮,亞洲每年估計產生了1,200萬噸的電子廢物。另外手機和電腦是淘汰與升級最快的電子產品,手機的平均壽命只有18個月,是數量最大的電子廢物。在美國一年有1.3億的手機被廢棄,而造成6萬5千噸電子廢物。「電子廢棄物」(E-Waste)是指各類消費型電子設備或儀器,在達到其使用年限告終後成為廢棄物,大多數電子產品內既包含許多重金屬、塑膠等有毒物質,所以許多國家就把手機與電腦等相關產品判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環保署近期將提出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修正草案,最大變革在將廢電線電纜、廢電壓器、光碟片、通訊器材、

  • 觀光,真的是城市發展的唯一途徑?

    觀光,真的是城市發展的唯一途徑?

    2013台北國際旅展剛落幕,在入場人數與成交金額屢創新高的情況下,「觀光」似乎也成為一個顯學。觀光,這個被稱為「無煙囪工業」的產業,常被缺乏天然資源的國家當成是一項重要的資源,甚至將此視為帶動經濟的重點。台灣在近年來,也將觀光視為重點發展項目,從中央到地方都希望以觀光帶動發展,各式各樣的項目、計畫也都圍繞著「觀光」與「旅遊」為中心,設計不同風貌的套裝以獵取觀光客的青睞。這樣的設計規劃,其中很多部分是以歐、美、日等國家做為典範進行複製,2012年來台觀光人數在突破731萬人次,達到歷史新高,不過其中仍以中國、港澳旅客占來台人數的最大宗,因此地方政府常想像透過不同的方式,吸引各國遊客來台以刺激觀光市場,尤其是以文化節慶為最大宗;中央政府也透過政策性的推導來拓展台灣的觀光能見度,從2004年起的「觀光客倍增計畫」就是最好的例子。這樣的想像,多是以保持天然的美景為優先,盡量在不破壞自然美的情況下

  • 垃圾變能源不再是夢想 談資源回收如何深入瑞典民眾的生活

    垃圾變能源不再是夢想 談資源回收如何深入瑞典民眾的生活

    瑞典林雪平市的垃圾焚燒場就住宅區不遠處,垃圾焚燒後的熱能可以發電,可以供應市區暖氣,可以供應熱水,還可以作為肥料和建築材料。對很多台灣人來說,資源回收及垃圾分類是資源回收場的責任。每個台灣人日常生活中製造出每日約1.1公斤的生活垃圾量,截至2012年,台灣共有24座垃圾焚化廠進行垃圾焚化的工作,這些垃圾焚化爐每天必需處理24,650噸的垃圾。當我們一袋一袋地把垃圾隨手丟進垃圾桶時,多少人會料想到,對遠在地球另一端的瑞典人來說,垃圾不單單只是一個需要掩埋或焚化的問題,而是賺錢的機會。瑞典的資源回收及能源政策根據統計,台灣約有48%左右的垃圾得到了循環利用,但在瑞典,幾近所有垃圾都被回收,其中36%被再利用,即塑膠瓶回到塑膠廠,玻璃瓶回到玻璃廠、14%做成堆肥、49%的垃圾送到焚燒場進行焚燒轉作能源,也就是高達99%的垃圾都被轉化成資源或能源。瑞典在垃圾回收政策上一直走在世界先端,他們的目標是

  • 美麗灣案國賠說不通

    美麗灣案國賠說不通

    報載美麗灣公司已開始資遣40名員工,並對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其抗告,而使美麗灣開發案在撤銷環評訴訟判決確定前必須停止工的結果表示不滿;某報甚至主動替業者計算如提出國賠請求,台東縣政府將面對超過11億元的代價,平均每位縣民需負擔5千元。如此自失立場替違法的業者與失職的地方政府赤裸裸地護航,並恫嚇一般民眾,令人難以茍同。筆者為此案當地反對開發的居民代理律師,迄今尚未自最高行政法院收到相關裁定。美麗灣公司於原本的杉原海水浴場夏季遊客熱潮退去後,開始資遣員工,是否確與法院命停工的裁定有關?不得而知,但如果業者違法在先,請求國賠能成立嗎?如今必須暫時停工,為節省成本而進一步資遣員工,帳能算到因其投資選址不當與違法在先而反對此案的當地居民與環保團體頭上嗎?依前一輪打到最高行政法院才確定的美麗灣案應停工的相關判決,法院在判決理由明白指出,業者透過土地分割規避環評,違法取得建照而興建旅館,並非善意,不受信賴原

  • 誰需要美麗灣渡假村?──以「照顧」為本的部落發展之路

    誰需要美麗灣渡假村?──以「照顧」為本的部落發展之路

    我有一些對原住民部落好奇,但是未曾去過部落的朋友。每次當我們聊起部落的狀況,部落的圖像常常是:在現在什麼都要用錢的社會裡,青壯年為了要謀生,不得不出外工作,部落裡只剩下老人跟孩子,每逢聖誕節,這個如同漢人過年的節日,部落才會有熱鬧歡愉的氣息。話題最後,有時會談到部落該往何處發展,我說:「像台東要蓋美麗灣渡假村,雖然短期看來能帶給部落族人就業機會,然而若以烏來觀光產業的發展為借鏡,漢人開的飯店或民宿裡,原住民多擔任基層服務生,部落的公主變成女傭,主導權仍然掌握在外來的財團或漢人企業家手裡。」朋友說:「我知道發展觀光產業會有很多弊病,但如果不發展觀光,部落還有別條路可以走嗎?」朋友的回應讓我思考良久,對啊,原住民部落,如果不發展觀光,就不能吸引人潮與錢潮,難道還有別條路可以走嗎?一開始我總是被這個難題給困擾,發展觀光,可能讓族人喪失主體性;不發展觀光,族人又可能沒飯吃。兩害相權取其輕,生存看起

  • 縣府財團別再違法,屬於人民的後美麗灣時代開啟

    縣府財團別再違法,屬於人民的後美麗灣時代開啟

    據報載,美麗灣渡假村案停止執行之訴定讞,代表在正式環評訴訟定讞前,美麗灣將不能再違法動工。但過去美麗灣也常在違法的情況下運作,在此我們仍要呼籲美麗信集團不要再做違法的事情,台東縣政府也應負起監督之責,而非持續包庇。台東縣政府要負最大責任一個根本沒有核准的開發案、一個偷蓋就抓包的違法開發案,在無法營業下就招募員工,而今又發聲明稿說要資遣員工,勞動階級往往就是被剝削的。台東縣缺乏的是在地生計、就業機會、未來發展,是縣政府應用合法手段,甚至與合法企業合作,來創造台東的繁榮。我們從不反對台東發展,但無法接受違法企業破壞杉原海灘;台東縣政府過去強用解釋法院判決的方式包庇美麗灣,此時也任由企業指責監督環境的公民與團體,就是使得此案發展至今,縣府是環境、發展全盤皆輸的最大兇手。美麗信企業應立即停止此案開發然而要停止這樣破壞環境與生計的發展,除了台東縣府外,美麗信企業應徹底檢討,違法的部分對社會道歉,並撤

  • 美麗灣停工定讞 不等於台東全民買單、排斥投資

    美麗灣停工定讞 不等於台東全民買單、排斥投資

    當法院判決美麗灣停工定讞,商業媒體卻以斗大標題報導業者提國賠,恐釀成台東縣民買單,並導向台東不歡迎投資案件等結論;其實,此類報導不僅忽視最基本的事實,更漠視長期以來國內外以在地微型經濟來應對氣候、金融等危機的永續轉型趨勢。筆者觀察如下:判決再度證明開發程序不正義法院判決再度證明此案的開發程序不完備,包括台東縣政府補做的「二次環評」過關、以及隨後取得的復工許可,均因周遭居民與縣府還有撤銷環評的訴訟還在進行,因此不准復工,以免造成當地海洋、海岸生態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甚至開發案本身未落實海洋生態的衝擊評估,還得仰賴民間與學者自行監測與揭露。美麗灣開發案所在地的杉原海域,首次記錄到只能在乾淨的海域生存的貝氏耳紋珊瑚,由中央研究海洋學者陳昭倫多次表達,人為開發活動嚴重衝擊具有「海中熱帶雨林」之稱的珊瑚礁,連帶損害其為人類提供豐富蛋白質來源、提供觀光收入角色。行政法院歷年來一而再、再而三裁定對此開發

  • 扭曲的「全國區域計畫」 為何急著公告?

    扭曲的「全國區域計畫」 為何急著公告?

    行政院9月9日核備內政部擬定的「全國區域計畫」草案,事前完全未經公聽會等程序,事後被抗議才同意舉辦四場。果然公聽會一開像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所有計畫缺陷完全曝露無遺,且引發更大抗議。但內政部卻早就決定在10月18日依9月9日原核定版本公告實施,根本不管公聽會中民眾說了什麼。如此一來,「公而不聽」違反程序正義,二來,對問題置之不理違反實質正義,奉勸內政部暫緩公告,否則未來爭議將沒完沒了。先談「程序面」的問題原本內政部應擬定「國土計畫法」做為國土合理使用的政策指導,但因「國土計畫法」遲未通過,因此先依「區域計畫法」授權訂定「全國區域計畫」。從1982年起實施的「區域計畫」原有北、中、南、東四個計畫。依規定每五年應通盤檢討一次,但直到莫拉克風災後才做第一次變更通盤檢討。這次變更原是第二次,後整併成兩級制:全國區域計畫、直轄市及縣(市)區域計畫。「全國區域計畫」是目前國家最上位的法定計畫,其功能是做

  • 解讀聯合國最新氣候變遷報告(7)從IPCC的最新警訊 反思台灣氣候變遷政策

    解讀聯合國最新氣候變遷報告(7)從IPCC的最新警訊 反思台灣氣候變遷政策

    「人為因素是全球暖化的主因!」聯合國跨政府間氣候變遷專家委員會(IPCC)於9月底發表的第5次氣候變遷評估報告的第一專論《2013年氣候變遷:物理科學基礎》中,以此明確的訊息,試圖終結暖化懷疑論的質疑,亦希冀此份第5次評估報告,能讓裹足不前的國際氣候變遷公約談判,能使京都議定書的接續機制在2015年時順利運行。正視IPCC的警訊本次發表的第一專論,主要是就全球氣候變遷趨勢加以分析,如依據文獻回顧,分析增溫幅度、極端氣候事件發生頻率、海洋酸化趨勢等。明年3月所發表的第二專論,將會針對氣候變遷造成的衝擊以及調適策略加以探討,而4月所發表的第三專論,則是分析各項可行的溫室氣體減量策略,以提供各國於研擬減量政策時的建議。9月底發布的第一專論中,其提出了以下的趨勢,論證全球氣候變遷正在加速發生:在極端氣候事件上,其觀測到自1950年後,北半球中緯度地區的降雨量持續增加;而熱浪發生頻率亦增加,特別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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