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護區治理 讓社會發展與環境保護共存
人類發展與自然環境保護兩者的孰輕孰重,是環境治理工作裡長期存在的辯論。保護區管理的發展自1962年以來至今已過了第60個年頭,約每10年召開一次世界國家公園大會,今年在雪梨召開第六屆的世界國家公園大會,呈現出以人本為出發點的保護區治理概念,強調保護區管理是提高社會發展與生態保育兩者之間共存可能性的方式。發展與保育的辯論從各屆的討論主軸來看,隨著人類角色在保護區治理工作中的改變,出現了3次翻轉。1. 1962年與1972年的世界國家公園大會: 經濟活動是降低生物多樣性與環境品質的主因自70年代環境議題納入公共事務開始,人類活動尤其是經濟活動,被定義為是造成環境汙染與生物多樣性下降的主因。此時環境治理偏向以環境為思考中心,管理策略主要在制止這些人類活動,較少關注環境治理對人類帶來的環境成本。1962年的世界國家公園大會,首度系統化的介紹以劃設保護區來管理人類活動的環境治理方式。保護區管理,簡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