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重標準?尊重文化?反吃狗有理
在台灣吃狗肉、賣狗肉是違法的,愛狗、養狗的民眾在台灣絕對不是少數。每當新聞或網路出現東南亞或中國吃狗肉的資訊時,憤怒的聲音應該算是主流。不過,在這主流之外,也有一群人認為反對吃狗肉是一種「雙重標準」、「文化霸權」,甚至以「菜也很可憐啊,你還吃青菜」、「牛羊豬雞也很可憐啊,你還不是照吃」、等似是而非、偽理性的語言挑戰反對吃狗肉的立場。先從大絕「菜牛羊豬雞也很可憐」開始說起好了。我吃菜牛羊豬雞,就沒立場反對吃狗嗎?說這句話的人大概覺得反對吃狗肉的人都是些只愛可愛動物的草包,自詡理性打臉王。事實上,自然界所有動物都是靠吃另一種生物而存活。獅子、老虎吃肉,牛羊吃草。人為了生存,以動物為食無可厚非(當然從能量效率觀點,菜牛羊豬雞的確有優劣之分,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某種動物是否可憐、可愛,都是個人主觀感受。稍微看看各動物福利團體的網站就會知道,動物福利主義反對狗肉的立論(是立論不是宣傳手法)不是只有